建国以来,尤其是“八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进而促进了绿色电力的发展。小水电是我国最早实现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目前全世界每年新增小水电装机300多万KW,其中我国约占一半。截至2002年,小水电装机容量达到2850万KW。风电近几年在我国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2002年我国当年风电装机6万KW,累计47万KW,占世界累计容量的1.5%,位于世界第十位,亚洲第三位。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约100万KW,其中蔗渣发电80多万KW,其余为稻壳等农业废弃物、林业废弃物、沼气和垃圾发电。
我国绿色电力发展过程中,政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鼓励和支持农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其他能源进行农村电源建设,增加农村电力供应。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立了“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积极发展新能源,改善能源结构”的能源发展战略,并在电力发展一节和论述农村能源时,都强调了因地制宜地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的必要性。2005年初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全的可再生能源法律的体系框架,有了这样的框架之后,绿色电力产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国家还采取税收减免、上网价格优惠、贴息贷款和财政补贴等激励性政策鼓励发电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绿色电力计划。例如:对进口风力发电设备给予优惠,风力发电零部件进口关税为3%,3000KW以上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关税减免;国家审批的建设规模达3000KW以上的大中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国家计委将协助业主落实银行贷款;对于银行安排的基建贷款发电项目给予2%的财政贴息;要求电网允许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就近上网,并收购其全部电量;上网的电价,按发电成本加还本付息和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规定高于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采取分摊方式由全网共同承担,采用本地化制造设备的项目给予5%的投资利润率的优惠。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中央政府为各级可再生能源科学研究机构提供全部或部分科研工作经费,为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培训提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仅“九五”期间,国家级科技攻关的总费用超过1.0亿人民币。河北、山东等10多个省政府或省人大批准实施了关于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或法规和条例。这些法规或政策规定,对区域绿色电力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绿色电力产业虽然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但是也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缺乏适合绿色电力产业发展的法律。长期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地位没有从法律上得到确立,仅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中有所提及,从而使利用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绿色电力产业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一些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条例在实施中缺少刚性,未能发挥出巨大的推动作用,形成了“鸡肋”的局面。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号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结束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无法可依的历史,为绿色电力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2)缺乏适应绿色电力发展的市场运行机制。我国绿色电力价格高和规模小的情况导致在现有的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下,开发商与电网之间难以就电力的供应达成协议,抑制了绿色电力的快速发展。虽然国家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收购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全部电量,高于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由全网共同承担,但在售电收入刚性的条件下,电网公司经常拒绝以一个合理的价格从独立投资电厂那里购买绿色电力。这也是导致世界银行在内蒙古投资风力发电计划取消的一个重要原因。(3)缺少达到政策目标的配套制度。中国曾出台了一些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贴息政策、研究开发政策等,但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缺少与政策配套的制度是问题的症结所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和欧盟等国纷纷制定了配额制(RPS)、强制购买(feed-in law)、绿色证书等制度,这些国家的绿色电力产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迅猛发展。(4)缺乏强大的制造业作绿色电力产业发展的支撑。国外经验表明,强大的制造业是绿色电力产业发展盼重要基础。无论是德国、荷兰、丹麦还是美国,其国内绿色电力产业的迅速发展,除了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以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这些国家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强大的制造业的支撑。美国国内风机制造业1990-2000年生产性投资年递增均在15%以上,保证了2000年美国风力发电能力达到2500兆瓦。我国大部分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厂家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无专业化的制造厂,生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工艺落后使工程受阻,从而严重阻碍了可再生能源设备制造的本地化和商业化进程。如果关键技术与主要设备依靠进口的局面短期内不能得到根本扭转,中国绿色电力产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5)缺乏对绿色电力产业的宣传。国际实践经验表明,消费者需求是绿色电力产业发展的直接动力,因此,让消费者明白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至关重要。2001年,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就北京的潜力绿色电力市场做过一个初步的调查。在接受调查的399家企业中,66.1%的企业在接受调查之前没有听说过绿色电力,其中只有46.7%的企业对绿色电力感兴趣;另外33.9%的企业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绿色电力的一些相关知识,其中有61.4%的企业表示有兴趣购买绿色电力。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公众对绿色电力的认识十分有限,这种认识恰恰限制了用户对绿色电力的兴趣。但如果公众对绿色电方的了解越多,需求也就会越强烈。